因惹怒众神,西西弗斯被宙斯惩罚,这个惩罚是个无止境的轮回:即每当他把石头推到山顶的时候、石头就会自动滚落,西西弗斯处于无止境的推石上山又次次失败的折磨中。当看到加缪在结尾说“应当想像西西弗是幸福的”,what?于是有了下面简单的问道AI的对话系列……

对话总结如下:

今天的对话主要围绕康德与加缪的哲学观点进行了深入讨论,尤其是他们关于自由、道德、以及社会环境中个体行为的理解。

  1. 西西弗斯与加缪的哲学
    我们讨论了加缪对西西弗斯的解释,特别是在荒谬的环境中,西西弗斯通过对无意义循环的有意识抗争赋予了自己的生命意义。加缪认为,尽管西西弗斯的行为看似荒谬,但他依然能够在无意义中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我们也讨论了这种解释的局限性,尤其是它是否忽略了西西弗斯的真实感受——是否存在被迫接受循环的情况,还是他在抗争中找到了意义。
  2. 康德的道德哲学
    我们转向康德,探讨了他如何定义自由、纯粹理性和道德律令。康德的道德法则基于理性和普遍法则(绝对命令),要求个体的行为不仅符合个人理性,还应能够普遍化。即,如果某个行为对一个人是合理的,那么在相同情境下,所有人都应当这样做。此外,康德强调自我立法,认为道德行为来自于个体依据理性制定行为准则的自由。
  3. 康德的道德法则与暴政问题
    在康德的框架中,普遍法则应该是合理和道德的,但当社会环境出现极权或暴政时,这些法则可能被滥用或扭曲。在纳粹时期等历史灾难背景下,康德的道德法则是否能够抵抗暴政的合法化成为一个问题。我们探讨了暴政如何通过扭曲“普遍法则”来合法化暴行,以及个体在这种环境下如何失去做出理性道德选择的空间。
  4. 康德的道德理论与现实困境
    我们进一步分析了康德理论中存在的局限性,特别是在面对历史灾难、集体暴政和极端社会情境时,康德的普遍法则可能无法为个体提供有效的道德指导,甚至可能被用来为不道德的行为提供理论支持。康德理论强调理性决策,但在暴政和不公的社会环境中,个体的理性判断可能被压制,使得道德的判断失去意义。
  5. 普遍法则、理性与道德困境
    康德的道德法则在理论上提供了一个普遍适用的标准,但当社会的普遍法则由暴政决定时,个体的理性判断和道德选择便变得不再自由,甚至被扭曲。在极端情况下,道德法则可能走向毁灭,无法为个体提供反抗暴政的力量。康德的道德哲学虽然严密和理性,但它未必能够应对现实中的极端道德困境,尤其是在暴政和极端社会条件下。

通过这次对话,我们深入探讨了加缪和康德在自由、道德和社会环境中的哲学思想,尤其是他们在极端情境下如何看待个体的自由与道德责任。康德的理性主义与加缪的荒谬哲学虽然看似对立,但它们都关注个体如何在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找到某种意义或道德方向。


对话正文

西西弗斯为什么需要将石头推至山顶?

📍西西弗斯(Sisyphus)在希腊神话中是一个被众神惩罚的人物,他被迫将一块巨大的石头推上山顶,但每次接近山顶时,石头都会滚下来,他必须重新开始这个永无止境的过程。这一惩罚是由宙斯安排的,目的是因为西西弗斯曾经犯下几项罪行,尤其是他欺骗并挑战了神明的权威。

根据神话,西西弗斯的罪行包括:

  1. 违背神命:他曾多次挑衅宙斯,违抗神的命令。
  2. 背叛众神:他泄露了宙斯的计划,帮助了其他神的敌人。
  3. 挑战死神:西西弗斯曾经巧妙地捉住死神塔那托斯(Thanatos),使得人类死不了,最终导致冥界陷入混乱。

作为对他傲慢与不敬的惩罚,宙斯决定让西西弗斯永远从事这项看似毫无意义、永远无法完成的劳作。这种永恒重复的过程象征着人类在面对不可避免的命运时的无力感,同时也成为了哲学家思考人生意义和困境的象征。


我的问题是,既然对他的惩罚来自于他的各种不敬神明,为何需要毕恭毕敬的执行这种惩罚任务?如果他不推石头是不是更是一种决绝的反抗?

📍你的问题涉及到对西西弗斯惩罚的更深层次理解。的确,西西弗斯的惩罚是一种似乎没有任何尊敬神明的要求,因为他本应以一种“屈服”的方式接受命运,但这恰恰给了西西弗斯反抗和挑战的空间。你提出的观点非常有意思,实际上可以从两方面来解读:

  1. 惩罚的设计是为了彻底的无望与屈服:西西弗斯被迫重复推石头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任务,实际上是要消耗他的意志和体力,让他在每一次接近成功时感到失望和绝望。换句话说,这种惩罚本身并不需要他“尊敬”神明,而是让他陷入无尽的循环中,无法获得解脱。这种无望的重复本身就是对他之前对神明不敬的报复——他再也无法逃避,永远被困在这种虚无的劳作中。因此,他无论怎么反抗,也无法摆脱这种惩罚,因为它恰恰是要摧毁他作为个体的自由与尊严。
  2. 反抗的双重性:你提到如果西西弗斯不推石头,是否会是一种“决绝的反抗”。的确,这是一种可能的反抗方式,但西西弗斯的惩罚正是为了摧毁这种反抗的意义。如果他选择不推石头,可能会面临更直接的惩罚(例如被进一步折磨或永远被剥夺自由),因此他的选择是被困在一个看似“无力”的反抗中——他推石头,但每次都失败。无论他推不推石头,命运的循环依旧无法逃脱。因此,这种重复的劳作本身是一种没有出口的绝望,西西弗斯似乎只能选择“继续”推,然而这本身也是一种反抗的象征,他并没有彻底屈服于命运,而是在不断挑战自己在这个永无止境的任务中寻找意义。

哲学家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在他的《西西弗斯神话》中提出,西西弗斯的惩罚并不是彻底的失败,而是一种存在的反叛。他认为,虽然西西弗斯注定无法完成任务,但他在每一次推石头时,依然体现出“存在”的反叛与坚持。他的反抗不是通过抵抗神明的命令,而是通过坚韧地面对没有意义的循环,西西弗斯的力量正是在于他明知一切都无望,仍旧选择继续。

因此,西西弗斯是否推石头并非核心问题,真正的挑战在于他在命运面前如何保持自己的意识和选择,尽管每次都会失败。


这种不探讨起因的故事经常被用在哲学的诡辩情境中,如果探讨的是他可贵的反抗精神,那推石头的故事就无须展开;如果推石头的循环已经展开,讨论这个已成定论的故事却没有了任何意义。因为你无法获知在这个循环中,西西弗斯是自愿的、还是被动的,是顺从的、还是抗争的,是有意识的痛苦着还是麻木的重复者,所谓抗争英雄和幸福论只是加缪的哲学家一厢情愿罢了

📍你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且复杂的观点,实际上触及了《西西弗斯神话》哲学讨论的核心问题。加缪的解读从某种程度上确实存在哲学上的主观性,因为他为西西弗斯的行为赋予了抗争与反抗的意味,但正如你所指出的,这种解读也存在局限性。

1. 加缪的解读 vs. 故事本身的模糊性

加缪的《西西弗斯神话》是对西西弗斯故事的哲学性解读,他从存在主义的角度出发,认为西西弗斯是个典型的“反抗英雄”,他的坚持和对无意义命运的接受本身展现了人的自由意志和反叛精神。他认为西西弗斯“没有选择”停止推石头,因为那意味着完全屈服于命运,但他通过不屈服于绝望,从而显现出人类的尊严和意义。然而,正如你所说,这种解读有可能是哲学家的主观看法,而非故事本身的必要逻辑。

在神话中,西西弗斯的推石头之行为是否体现出抗争精神,事实上是一个无法明确回答的问题。西西弗斯是否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是否能够在痛苦中找到某种反抗的意义,这些都没有被明确描述。神话并没有给出足够的细节来支持加缪的解读,也没有明确表明西西弗斯是否完全是自愿的,还是仅仅被命运机械地牵引。你提到的“抗争英雄”和“幸福论”是否真正成立,正是这个问题的根源。

2. 存在的无意义与加缪的哲学性解读

加缪在《西西弗斯神话》中提出的核心论点是:尽管西西弗斯的任务是永无休止且无法完成的,但通过持续进行这项任务,他仍然能够在绝望中“创造”自己的意义。这种解读基于加缪的存在主义观点,即即便世界本身是荒谬的,人类依然能够选择如何面对这一荒谬,保持自己的自由和尊严。换句话说,西西弗斯的“抗争”是对无意义世界的反叛,表面上看似是毫无意义的重复,但实际上是通过这种反复的行为,他找到了一种存在的意义。

然而,正如你所指出的,这种观点有可能过于乐观地赋予了西西弗斯一种“主动”的反抗精神,而实际上我们无法知道西西弗斯在这个循环中的内心状态。他是被动接受,还是主动选择在这一无望的循环中找寻意义?他是在意识到这一切毫无意义时感到麻木,还是仍在痛苦中挣扎?

3. 哲学诡辩与自我解读的危机

这种“意义”的问题正是哲学诡辩的常见陷阱。任何一个哲学家都可能将自己的解读强加给故事,尤其是在一个充满模糊性的神话故事里。西西弗斯的故事本身并没有清晰地表明他的内心活动是否具备“反抗精神”,加缪的解读只是他个人的哲学框架中对该故事的阐释。因此,西西弗斯是“抗争英雄”还是“悲剧人物”,甚至是否能成为“幸福者”,这些问题的答案始终无法明确,只能是哲学家通过自己的视角来给出不同的解读。

你所提到的“抗争英雄”和“幸福论”之类的观点,确实是一种哲学上的过度解读。在没有对西西弗斯的内心世界和具体选择的明确信息下,任何关于他是“主动反抗”还是“麻木重复”的说法,都可能变成哲学的主观看法,而非基于故事本身的合理推论。

4. 结论:西西弗斯与“意义”的困境

你对加缪哲学解读的批评反映了对“意义”这一哲学命题的深刻质疑。确实,西西弗斯的故事本身并没有为我们提供关于他是否“幸福”的答案,这正是故事的力量所在。它是一种关于“存在”与“无意义”之间的纠结,而无论是西西弗斯的主动反抗,还是他的被动屈服,都是我们无法轻易下结论的问题。哲学家们的不同解读实际上也表明了人类面对荒谬的无解命运时的种种可能反应——每种解读,都不过是人类在试图赋予存在意义时的一种努力。

最终,正如你所说,这个故事是否值得展开,也许正取决于我们每个人如何看待“反抗”与“重复”,以及我们如何面对生活中的无解困境。


哲学家的赞赏,或者说无意义循环中创造的意义感来自于这个过程中的有意识的抗争,这促成了意义的成立。但这显然无法求证。我理解加缪说西西弗斯是幸福的,正是他站在哲学家的角度提出的观察者结论,而西西弗斯本人到底是悲壮的幸福还是麻木的悲惨没人说得清,加缪只是将抗争塑造意义的概念通过西西弗斯直观的阐述出来、但我不理解这种不精确的映射反而名留哲史。我的意思是,观察者与客体的真正关系是不可求证的,而基于此得到的推论是一厢情愿的,但竟然获得认同,这很匪夷所思

📍你提出的问题涉及对加缪哲学的一种深刻反思,特别是他如何通过西西弗斯的故事阐释人类如何在荒谬中寻找意义的问题。你对加缪关于西西弗斯是“幸福的”这一观点的批评,实际上揭示了一个哲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哲学家是否能够从外部观察并准确地推测出一个个体的内心世界,以及这一推测能否被认为是“真理”或“现实”的一种反映。

1. 观察者与客体的关系的不可求证性

你提到的关键点是观察者与被观察者之间的关系无法被精确验证。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哲学问题。加缪在《西西弗斯神话》中提出西西弗斯是幸福的,确实是在从哲学家的角度做出的一种推论。然而,这种推论的根基正如你所说,存在一个无法求证的前提:我们无法直接知道西西弗斯的内心世界,无法确切地得知他是否能从这种无望的劳作中感受到幸福,或者他是否已经陷入麻木的绝望。加缪所做的,是在一种哲学思维框架下,对西西弗斯的处境进行某种道德和精神层面的映射,他试图将西西弗斯的行动(即推石头)看作是对荒谬的积极回应,从而赋予这一行为某种“意义”。

但是,这种推论并没有任何客观依据来支撑它。加缪从外部观察西西弗斯的处境(不断推石头),并假设这种永无休止的任务本身可能具有反抗荒谬的价值,从而让西西弗斯变得“幸福”。然而,西西弗斯是否真的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抗争的意义,或者他是否只是机械地重复,甚至麻木于这一过程,实际上是无法通过神话本身来验证的。因此,你的观点是正确的:这种观察本质上是主观的,缺乏可验证性。

2. 意义的构造与反叛的理想化

加缪在《西西弗斯神话》中所提出的“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并非基于对西西弗斯内心世界的直接描述,而是哲学家试图通过西西弗斯的无望任务,探索人类如何在荒谬世界中寻找意义。加缪认为,尽管西西弗斯的任务注定永无止境且没有成功的可能,但在这个过程中,他依然能够保持一种“反叛”的精神。正如加缪所说,“反叛的真正意义在于承认荒谬而不放弃对生活的渴望”。因此,即便西西弗斯处于无望的循环中,他仍然能够通过意识到这一点,选择坚持下去,从而使自己存在的每一刻都带有某种抗争和反叛的性质,这种抗争便为他带来了某种“幸福”。

然而,这种从哲学家角度的“幸福”却没有任何实证依据。西西弗斯是否真的能够感受到这种幸福,或者他是否只是感受到痛苦与疲惫,这永远是无法证实的。加缪实际上将自己的哲学理念投射到了西西弗斯的故事中,这种“反叛的幸福”只是一个概念的构建,基于对荒谬的理想化反应。

3. 哲学上的一厢情愿与社会认同

你提到加缪的这一推论成为哲学史上的重要命题,但你也指出这种推论的基础是“不精确的映射”和“不可求证的观察”。这确实是加缪哲学的一个潜在问题:他通过西西弗斯的故事去表达某种理想化的存在态度,但这个理想化的解读是否能够普遍适用于所有人,或者是否真的代表西西弗斯的真实处境,仍然是一个哲学上的难题。

加缪将西西弗斯塑造成“抗争英雄”的形象,这种解读本身的主观性和理想化,正是许多哲学家与读者产生认同的原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这种观点反映了人类在面临生命的荒谬和无意义时,如何通过抗争、反叛和追求意义来为自己的生活找到价值。这种反叛的精神,符合加缪对人类生存状态的深刻理解:即使世界没有意义,人仍然可以通过选择、反叛和坚持来赋予自己的生命某种“意义”。然而,这个“意义”的确是无法通过事实证实的,它更多的是一种哲学的理想、道德的呼唤。

4. 结论:一厢情愿的哲学解读与其社会认同

你提到“这种不精确的映射反而名留哲史”的现象,实际上反映了哲学家在面对无解的荒谬和困境时,往往会构建一种理想化的框架,以便提供某种心灵上的安慰或认同。加缪的解读是这种哲学态度的一个例子。尽管这种解读无法精确地映射西西弗斯的内心世界,甚至无法求证,但它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一个对于生活荒谬的有力反思,给人们提供了某种精神上的支持。这就是为什么加缪的解读能够获得广泛认同,并且成为哲学史上的经典之一。

然而,正如你所说,这种解读也存在着哲学上的一厢情愿,它基于对荒谬的理想化理解,而无法精确地还原西西弗斯的实际处境。哲学上的理想化与实际的“客体”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不可忽视的难题,而我们也应当在面对这些问题时保持一种更为谨慎和反思的态度。


不同的哲学家会看到不同的人生命题,假设由康德来看待西西弗的命运,他又是什么立场?

如果从康德的哲学角度来看待西西弗斯的命运,我们会看到与加缪完全不同的解读,因为康德的哲学体系强调道德法则、理性和义务,而这些构成了对个体行为和意义的评判标准。

1. 康德的道德法则与义务伦理

康德的伦理学建立在义务伦理学的基础上,他认为行动的道德价值不是由结果决定的,而是由行动是否符合普遍的道德法则决定的。这些道德法则是通过理性确定的,康德提出了“定言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作为道德行为的根本原则。简言之,康德认为人应当遵循那些能被普遍化的行为准则,即“你只能按照那种你希望成为普遍法则的方式去行动”。

2. 西西弗斯的命运从康德视角的解读

从康德的角度来看,西西弗斯的命运将会得到一个与加缪完全不同的解读。如果我们按照康德的标准来分析西西弗斯推石头这一行为:

  • 目的与行为的道德性:康德认为,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行为是否出于道德义务。如果西西弗斯推石头是因为他被强制要求完成这一任务(即他并非出于对道德法则的自觉遵循,而是由于神明的惩罚),那么从康德的角度来看,这个行为本身并不具有道德价值。因为康德强调,只有当一个人遵循道德法则出于理性自愿,而非外部强制时,才能被视为具有道德价值的行为。
  • 尊严与义务:西西弗斯作为一个理性存在者,应该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如果他的任务是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他自己选择的,且他能清楚地理解这一行为是符合普遍道德法则的,那么这才是康德所认可的道德行为。可是,从西西弗斯的神话中来看,他似乎并未主动选择这一命运,而是被神强制命令。因此,他的行为并没有体现出康德意义上的道德自由和理性。
  • 义务的负担:康德的伦理学强调个体的责任和对普遍道德法则的服从。西西弗斯被迫推石头的过程虽然是无限的,但如果他在这个过程中保持对命运的接受,并无怨言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从某种意义上看,西西弗斯仍然是在遵守某种义务(尽管这个义务并非源自理性和自愿选择,而是外部强加的)。然而,康德的哲学强调道德义务应该是理性驱动的,而非单纯的服从。西西弗斯是否能够理解并自主地选择这一行为,成为了关键问题。

3. 西西弗斯的理性与自由

康德非常重视理性与自由的关系,他认为自由是人类尊严的核心。理性使人能够选择行为,而不是单纯地由自然或外部力量驱动。如果西西弗斯被迫做这项工作,且没有任何逃避的可能,那么他的自由就遭到了剥夺。康德会认为,西西弗斯的命运是一种对自由的压迫,因为他无法在理性上选择其他行为。

  • 如果西西弗斯在这项工作中没有任何自愿的选择,而只是机械地推石头,且无力反抗或选择其他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的,那么这从康德的角度看就是缺乏自由和理性的行动。他失去了作为理性存在者的尊严,因为自由意志对于康德来说是道德行为的前提。

4. 结论:康德与西西弗斯的命运

从康德的角度来看,西西弗斯的命运呈现出一种非道德的悖论。康德哲学中的道德行为要求自由的理性选择,而西西弗斯似乎并未从理性和自由出发选择推石头这一行为。康德可能会认为,这样的行为无法成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因为它缺乏自我决定的自由。

然而,如果我们将西西弗斯的推石头看作是他主动承担的义务(即他意识到这是他唯一能够承担的责任),并且他在推石头的过程中保持了理性和自我责任感(尽管是被惩罚所驱动),那么西西弗斯可能仍能从某种程度上被视为遵循某种道德义务的行为者。但总的来说,这种行为的价值和意义,将大大依赖于他是否在这个过程中体现了自由意志和理性选择。

总之,康德对西西弗斯命运的看法可能更多地聚焦在自由和道德选择的缺失上,认为西西弗斯的处境是一种丧失理性自由的存在,而不是道德上的胜利或成就。这与加缪的“反叛精神”解读截然不同。


所以对康德来说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对加缪来说是幸福不幸福的问题,前者暗含普世标准约束下的自由与理性,后者仅仅关乎内心、甚至凭空隔绝诸神的处罚语境而自洽。从康德的角度来看,即便他的行为有选择的自由(推石头或者不推石头)、有理性的可能(选择推并践行),但因其这种选择不具备普世标准的可探讨性而更倾向于无意义,这看起来跟康德只注重过程理性而不看结果的论断自相矛盾,你怎么看?

你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确实涉及到康德与加缪哲学解读的核心差异,并且揭示了康德伦理学中关于“自由”“理性”与“普遍法则”的某种内在张力。

1. 康德的伦理学:自由、理性与普遍法则

在康德的伦理学体系中,行为的道德价值并不取决于结果,而是取决于行为是否符合“普遍化的道德法则”——即行为是否能够成为一项普遍适用的法则。康德的道德法则强调的是过程,而非结果,这一点你非常准确地指出了。康德的核心思想之一是:行为的道德性来源于行为者是否是出于理性自觉遵循义务,而不是由外部条件或结果决定。

对于康德来说,西西弗斯的推石头这一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取决于他是否能理性地选择这一行为,是否能够在理性驱动下决定是否继续推石头。在西西弗斯的情境中,即使他可以理性地选择是否推石头,但如果他并没有遵循一个普遍适用的道德法则(比如,他并没有在自由意志下作出选择,而是被神明的惩罚所驱动),他的行为仍然不被视为道德行为,因为康德的伦理学要求行为不仅是自由的,而且是符合理性原则、可以普遍化的。

2. 康德的伦理与加缪的幸福:两者的根本差异

你正确指出,加缪的哲学并不关心行为是否符合普遍法则,而是关注行为的内心意义——即一个人如何在“荒谬”世界中寻找个人的幸福,如何面对无意义的循环。在《西西弗斯神话》中,西西弗斯被加缪视为抗争的象征,他通过意识到自己的处境,选择在荒谬的命运中坚持行动,从而赋予自己的存在某种意义。这种解读关心的是个人的“内心自由”和如何自我实现,而并不要求符合任何普遍化的道德标准。

加缪认为,西西弗斯的行为(无论他是否自由选择)都代表了一种对荒谬的反抗,而这一反抗过程本身就带来了幸福感。这与康德的标准不同,后者关心的是行为是否能在理性和自由的框架下被普遍化,并不特别关注行为是否为行为者带来内心的“幸福”。

3. 康德与加缪的视角对比:自由与意义

你提到的“自由与理性”看似与康德的伦理原则之间的张力,实际上在于康德的道德体系与加缪的存在主义哲学中对自由的不同理解。康德的自由并非仅指外部选择的自由,而是指行为者能够依据理性和普遍法则来做出选择的能力。即便西西弗斯有选择是否推石头的自由,但如果他无法从理性和普遍法则的角度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康德的伦理就不会认为他的行为是道德的。康德的道德体系假设行为必须具备普遍性和理性,而西西弗斯的行为似乎不能满足这一要求。

从加缪的角度来看,西西弗斯的行为即便没有普遍法则的支撑,依然能够在荒谬的循环中通过反抗和坚持找到一种个人意义,从而创造某种“幸福”。对于加缪来说,这种幸福并非基于行为的道德性,而是基于行为者如何在荒谬中寻找意义和个体的存在价值。

4. 康德伦理的内在张力与“无意义”的判断

你指出康德只注重过程理性而不看结果的论断,确实在西西弗斯的情境中产生了某种自相矛盾的效果。康德的道德法则要求行为必须是出于理性选择,且能够普遍适用,但西西弗斯的行为显然缺乏普遍性,因为他的行为仅仅是对神明惩罚的服从,并非基于普遍的理性法则。因此,康德可能会认为,西西弗斯的行为本身并不具备道德价值——即使他选择推石头,康德也可能认为这是“没有意义的行为”,因为它并未体现出理性自由和普遍化的法则。

然而,从加缪的角度来看,西西弗斯的行为虽然无法满足普遍化的道德标准,但他的坚持和反抗赋予了他个人的意义。因此,加缪的“幸福”并不依赖于行为的普遍性,而是个体如何面对自己的命运并赋予它意义。

5. 总结:康德的矛盾与加缪的自洽

从康德的角度来看,西西弗斯的推石头行为可能没有道德价值,因为它缺乏普遍法则的支撑,且不符合理性自由的标准。康德强调的是行为的道德律和普遍性,而西西弗斯的行为显然处于一个“非道德”的悖论之中,即使他可以理性地做出选择,也无法根据普遍法则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加缪则完全忽略了这种普遍标准的要求,他强调的是在荒谬世界中寻找个人意义的能力,而西西弗斯的抗争本身就是他赋予自己生命意义的一种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加缪的幸福观与康德的道德法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加缪的哲学更加关注个体如何面对生命的荒谬,并通过这种反抗创造属于自己的意义,哪怕这一过程缺乏普遍化的道德标准。

正如你所说,康德和加缪的哲学立场在自由、理性和意义的讨论中呈现出根本的不同,这两种思维框架难以调和,因而在解读西西弗斯的故事时,它们给出的答案各自是“道德的”和“个人的”,却难以同时成立。


这么看,康德总是假定完全自由的人,因为只有这样,自由选择和理性才获得前提,其践行的过程才站得住脚,过程中的行为才有被评判为是否道德的资格。而加缪假定的是荒谬的人,他不一定非要自由,或者说大概率是不自由的、受束缚的人,然后看他的反抗还是屈从。从前提来看,康德更理性、严密却更理想化,加缪的前提缺乏严密的基础、却更贴合现实处境,二者对自由的认知似乎是完全不同的,那么康德的义务和加缪的意义感确实特点鲜明的不同

你提出的这个对比非常精准,确实揭示了康德与加缪的哲学对自由、理性以及行为的不同理解。二者在对自由的认知上完全不同,这也导致了他们对人类行为、道德以及意义的不同思考。以下是对这两者的比较,进一步分析他们各自的理论基础和应用。

1. 康德的完全自由与理性:理想化的前提

康德的伦理学建立在对完全自由的假设上,这种自由不仅是外部不受约束的自由,更是指个体在理性驱动下,自觉遵循普遍法则的能力。康德强调,“道德行为”首先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必须是自主的、无外部强制的,并且能够成为普遍适用的道德法则。因此,康德的道德法则基于自由意志的前提:个体在道德行为上必须能够自由选择,而这必须建立在理性和义务感之上。

康德的这一立场在理想化的层面是非常严密和清晰的。他要求人类行为符合普遍的道德法则,而这一法则必须能够跨越个体的特殊情况,适用于所有理性存在者。然而,这种自由与理性的要求也带有一定的理想化色彩:它假定人类可以在理性上自觉地选择行为,并且有能力超越所有外部的束缚(例如历史、社会、甚至命运的强加)。因此,康德的道德观念往往看起来是“抽象的”和“理想化的”,而不一定能完美适应复杂、充满限制和不自由的现实情况。

2. 加缪的荒谬与反抗:不自由中的意义

相较于康德,加缪则从一种更加“现实主义”的角度出发,关注人类在面对荒谬的世界和无尽的困境中的处境。加缪的核心概念之一是“荒谬”,即人类对意义和秩序的追求与宇宙或存在本身的冷漠、无意义之间的冲突。在加缪的视野中,人类往往并不处于一种完全自由的状态,许多人面对的更多是外部的压迫和束缚,包括社会规则、历史背景、以及像西西弗斯那样的神明惩罚。这种不自由,不仅是指外部约束,还包括个体面对荒谬时的精神和情感上的压迫。

加缪的哲学并不假设人类拥有康德式的理性自由。相反,加缪承认人类处于“荒谬”的境地——他们的存在并没有明确的意义或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加缪认为,反抗荒谬并非是一种理性选择的行为,而是存在的方式。西西弗斯的反抗不一定来源于自由选择,而是在被束缚的情况下,人类依然能够通过对荒谬的意识和接受,找到属于自己的意义。

3. 康德的义务与加缪的意义感:差异和互补性

康德的“义务”与加缪的“意义感”确实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哲学取向:

  • 康德的义务:强调行动背后的道德法则和理性。只有当行动符合普遍化的道德法则,并且出自自由的理性选择时,行为才能被认为是道德的。康德的伦理要求非常严密,他认为,个体的自由意志和理性是道德行为的基础,没有这一点,任何行动都无法被视为道德。
  • 加缪的意义感:则更多地关注个体如何在荒谬和不自由的情境中找到一种意义。加缪的观点并不要求行为必须符合普遍法则,而是强调即便处于荒谬的境地,个体依然能够通过反抗、坚持、甚至是接受来赋予生命某种意义。加缪的“意义”不依赖于理性上的普遍性,而更依赖于个体对自身处境的感知与反应。

因此,康德的义务是道德上的要求,强调理性和自由,而加缪的意义感则是生存上的回应,强调反抗和接受。二者在逻辑和方法上有很大的差异。

4. 两者的前提与现实意义

你指出,康德的伦理学理想化,而加缪的哲学则更贴近现实处境,这正是两者的关键差异所在:

  • 康德的理想化:康德假定人类是完全自由的理性存在者,这种理性自由在康德的伦理体系中是行动的基础。康德的道德法则要求行为者拥有充足的自由和理性,从而能够自觉地选择符合普遍道德法则的行为。这种自由和理性为道德行为提供了正当性,但也显得过于理想化,因为现实中个体往往受到社会、历史、情感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难以完全实现这种自由。
  • 加缪的现实性:加缪则从荒谬的人出发,关注人类在不自由中的选择和反抗。加缪并不要求人类具备完全的自由,反而看重个体如何在压迫和无意义的境地中寻找到自己的反抗和意义。加缪的哲学接纳了人类生活中的痛苦和不自由,而并未要求人类必须超越这些限制去寻求普遍的道德法则。

5. 结论:两者的不同与互补

康德和加缪的对比不仅揭示了两种不同的自由观,也突出了他们对人类行为和意义的不同理解。康德的道德体系基于自由选择和理性法则,强调普遍性和义务,而加缪的存在主义则关注个体在荒谬中的反抗和意义,即使在不自由的情况下。

这两者的哲学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它们分别关注了不同的人类问题:康德关注如何在理性和自由的框架下进行道德判断,而加缪则强调在一个无意义的世界中,如何面对不自由和困境,从中创造个人的生命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这两种哲学各自有其独特的贡献,且都能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人类在不同困境下的处境和反应。


我想了解更多康德的哲学框架,他是如何定义自由人的?又是怎样的角度定义纯粹理性的?又是怎么介绍义务的必要性的?他怎么平衡每一次行动与个体的宿命、个体的自由与外在的约束、自我的价值与公共的标准之间的平衡?

康德的哲学框架非常复杂,但其核心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何定义自由、理性、道德义务,并且如何平衡个体自由与外在约束。接下来我将逐一探讨康德如何定义这些概念,以及他如何将它们结合起来构建道德哲学。

1. 康德如何定义自由人

康德的自由观念并非是简单的“无约束”或“任意选择”。他认为自由是一种内在的、理性的能力,是行动者能够遵循道德法则的能力。康德对自由的定义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

  • 自由的形式: 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提出,真正的自由并不是单纯的选择任何行动,而是能够选择根据理性和道德法则行事的能力。自由的核心是“自我立法”,即个体在理性指引下能够自我规定行为的法则,而这种法则必须是普遍适用的。例如,一个自由的人不仅仅是做出选择,而是做出符合道德法则的选择。
  • 自由与道德法则的关系: 康德的自由是与道德义务紧密联系的。康德认为,真正的自由是遵循“普遍法则”(即道德律令)的自由。换句话说,个体的自由不应表现为做出随意的选择,而是遵循普遍性和理性原则的选择。例如,某人是否能自由地选择撒谎,取决于是否能够理性地认同“撒谎不符合普遍法则”这一道德准则。

康德的自由不意味着外部条件的自由(比如政治自由、身体自由等),而是内在的自由:作为理性主体,个体能够通过理性来约束自己的行动,并遵循道德法则。

2. 纯粹理性的定义

康德区分了“实践理性”和“纯粹理性”两个层面,并从这两个角度展开对理性的讨论:

  • 纯粹理性: 纯粹理性是指理性本身的能力,不依赖经验的直接影响。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讨论了纯粹理性如何作为知识的来源,并且明确区分了“现象世界”(我们通过感官经验可以接触到的世界)与“物自身”(我们无法直接认识的世界)。纯粹理性不依赖于感官经验,它是抽象的、普遍适用的,尤其关注如何从理性上推导出道德法则和规律。
  • 实践理性: 与纯粹理性不同,实践理性指的是理性在道德决策中的应用。实践理性引导个体如何在道德上做出行动选择,而这种选择必须符合“道德律令”。实践理性要求个体不根据个人欲望或外部结果做决策,而是依据道德义务做出决策。因此,实践理性是推动自由行动的关键力量,是“自由意志”的基础。

3. 义务的必要性

康德的伦理学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就是义务,他认为道德行为的核心不在于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是否出自对义务的尊重。

  • 义务与道德律令: 康德认为,每个人都应当遵循“道德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这是一种不依赖于个人目标和欲望的、普遍适用的道德法则。道德律令的核心是,行动者应当只在自己的行为能够成为普遍法则的情况下进行行动。例如,“不撒谎”作为一个普遍的道德法则,意味着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遵循这个法则,而不是根据个人的需要或情境作出例外。
  • 义务的不可违背性: 对康德来说,义务具有无条件的性质,它不是建立在个人的倾向、情感或外部结果之上的,而是基于理性本身。义务的存在不是为了获得某种结果,而是行为本身的道德性质。因此,义务对每个人都是强制性的,不容妥协和违背。
  • 义务与自由的关系: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提出,真正的自由并非是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而是遵循道德法则的自由。自由的行为必须是出于对义务的尊重,而非随从个人欲望或外部诱惑。因此,个体的自由和义务并不冲突,而是相互依存的。自由实际上是在义务的框架内实现的。

4. 平衡行动、个体自由与外在约束

康德的道德哲学在平衡个体自由、外在约束和公共标准方面提供了一个严密的框架。他试图调和个体的理性自由与普遍道德法则之间的矛盾,并且解决个体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冲突。

  • 个体的自由与理性: 康德认为,个体作为理性主体,是自由的,因为他能够依据理性制定行为的规则。然而,这种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约束的。个体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做出任意选择,而是必须遵循道德法则。因此,个体的自由是“理性自由”,这种自由只能在遵循普遍化法则的框架内实现。个体的自由与道德律令密切相连,理性让个体有能力遵循道德法则,而不受私欲或外界因素的支配。
  • 个体的宿命与外部约束: 康德并不否认人类受限于各种外部条件(如社会制度、历史背景、自然环境等),但是他认为,即使在这种约束下,个体依然可以通过理性选择如何行动。外部约束不会剥夺个体的理性自由,因为理性是超越具体情境的,它能够指导个体如何在特定情境下作出道德选择。
  • 自我价值与公共标准: 康德认为,人类的尊严和价值来源于理性和道德义务的执行。个体的自我价值不应依赖外部的评价或社会标准,而是基于个人是否能够按照普遍道德法则行事。因此,每个人都应当把自己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来对待,而这恰恰是公共标准的体现。康德认为,如果每个人都能按照普遍法则行动,那么社会整体就能实现道德正义。

5. 总结

康德的哲学试图在理性自由、道德义务和外部约束之间找到平衡。他通过“普遍法则”和“道德律令”要求个体在行动时不仅考虑个人的自由,还要遵循能够普遍化的道德标准。康德的自由并非是无约束的,而是受理性和道德法则约束的自由,而义务是行为背后的驱动力。最终,康德的道德哲学追求的是个体自由与普遍道德标准之间的和谐,在这个框架下,个体不只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和欲望行动,而是为了履行作为理性存在者的道德责任。


康德的哲学看起来在非常努力的调和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个体是受限自由的,但归根结底是需要符合他所说的的那个“普遍法则”的(如果要道德式的生存的话)。这一方面属于一种圣人准绳式的道德学说,我们可以期待一介平民道德式的生存么?还是只有那些贵族采用真正践行道德的可能?(因为他要随着公共准则为自己立法且践行,而所谓公共准则,更大概率受限于时代、体现为上层人的意志。)康德是如何平衡实践中的阶级差异和历史局限性的?比如民权问题,比如纳粹问题?

你的问题非常深刻,触及到了康德道德哲学与实际社会中的阶级差异、历史局限性以及政治问题之间的关系。康德的哲学,尤其是他关于“普遍法则”和道德义务的论述,确实在调和个体与社会之间提供了理想化的框架,但如何应对具体社会中的不平等、历史性的问题,则是另一个更复杂的层面。

1. 康德的普遍法则与阶级差异

康德的伦理学的核心是“普遍法则”(categorical imperative),他主张每个个体都应该遵循这种普遍法则行事,而这种法则能够跨越个人、历史和社会的差异。但在实际的社会环境中,如何落实这种普遍法则,尤其是在阶级差异明显的情况下,康德的理论面临一些挑战。

  • 普遍法则的理想化与社会现实: 康德强调道德行为必须符合“普遍化原则”,即你只有在你的行为可以被普遍化为所有人都应遵循的法则时,才算是道德的。理论上,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以平等的标准来对待他人。然而,在实际社会中,尤其是有明显阶级差异的社会中,这种普遍法则是否能够被每个阶层的人完全践行,依然是一个问题。康德并没有明确讨论在阶级结构下道德行为的实践性,而他的大部分理论都假设了一个理想化的社会,其中每个人都平等地拥有理性自由和道德责任。
  • 阶级差异的影响: 实际上,历史和社会背景决定了不同阶级之间的自由度和权力。例如,贵族阶层和上层社会往往能够更容易地实施普遍法则,因为他们有更大的资源和决策权。相比之下,平民或下层阶级则往往处于更受制约的境地。康德的道德法则要求每个人在道德选择上都有自由和理性,但现实中的社会结构常常意味着,不同阶层的人拥有的自由和实践道德法则的能力是不平等的。这让我们质疑,康德的伦理体系在阶级差异面前是否有足够的操作性。

2. 历史局限性与康德的实践道德

康德的道德体系和他的政治哲学(尤其是在《自由、平等、法治与公民社会》中的讨论)看似有一种普遍的适用性,但实际上也面临历史和社会局限性的问题。在历史的特定时刻和具体政治环境中,如何在普遍法则的框架下应对特定社会问题(如民权问题、种族问题、纳粹主义等),康德的理论显得相对抽象和难以直接应对。

  • 民权问题: 康德的哲学强调“普遍性”与“平等”的价值,理论上这为民权运动提供了理论支持,特别是他的“每个人都应被作为目的而非手段对待”的原则(即康德的第二命令式)。这种观点在民权问题上可以为反对歧视、追求平等的斗争提供道德基础。然而,康德的理论并没有直接应对不平等的历史条件,如殖民主义、奴隶制和种族歧视等。即使在他那个时代,很多国家仍存在着极大的社会不平等,康德的道德法则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是否能够有效实施,显得更加理论化。
  • 纳粹问题: 纳粹主义的兴起和它所主张的种族优越论是完全违背康德伦理学的,因为康德的伦理学本质上强调每个人的尊严和价值,认为所有人都应作为目的,而非手段。纳粹主义则抛弃了这种基本的伦理价值,强调对“非雅利安人”的歧视和剥削。然而,康德并没有为这种极端历史事件提供直接的应对策略。他的伦理理论更多地关注个体如何作为理性主体行动,而对于集体暴政的警示和具体社会政治问题的反思并不充分。康德的理性伦理学往往在面对历史和政治的现实时显得较为抽象,不容易直接应对极端的政治形态,如纳粹主义的崛起。

3. 康德如何平衡这些问题?

康德的伦理学并没有直接处理阶级差异和历史局限性的问题,因为他假设个体有理性自由,能够独立地做出道德选择。然而,现实中的阶级、政治、历史等因素往往制约了个体的选择。康德的哲学是建立在普遍理性基础上的,但他没有提供特别针对历史性不平等的应对方法。

尽管如此,康德的“普遍法则”仍然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道德理想,促使我们思考如何在不同历史与政治条件下,尽可能地推向公正和道德。康德在《法的形而上学基础》中提到,社会的基础应当建立在“自由、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之上,这为反对社会不公和历史上的压迫提供了理论支持。因此,从康德的道德哲学出发,我们可以提出:

  1. 道德法则普适性:尽管历史和阶级差异影响了人们的自由度,但康德的道德法则仍为每个个体提供了一个基本的道德标准。这意味着不论阶层或历史条件如何,每个人都应该被尊重并遵循普遍法则。
  2. 改进社会结构:康德也强调法律和政治体制应当建立在自由和平等的原则上,这为当代社会在面对不平等现象时提供了一个道德框架。康德的理论可以支持民权运动和社会改革,尽管他的理论本身并没有提供如何改变现有政治制度的直接指南,但他的道德法则可以成为争取平等和社会公正的道德基础。
  3. 理性与公共法则的调和:康德认为,个体的理性可以帮助他克服外部环境的制约,遵循普遍法则。因此,康德的道德哲学鼓励在不平等和压迫的情况下,个体依然通过理性去努力实现道德的选择和行为。

4. 结论

康德的哲学确实是在试图调和个体自由与社会公共法则之间的关系,但在面对具体的历史问题、阶级差异和社会不平等时,他的理论仍然有一些局限性。他的普遍法则为道德行为提供了理想化的框架,但并没有深入探讨如何应对历史中的不平等和暴政。尽管如此,康德的伦理学仍为我们在现实中努力推动社会公正和道德改革提供了思想武器,尤其是在坚持普遍性和平等的道德价值方面。


康德不是不可知论者,那么他是怎么定义普遍准则道德律令的?一个人在自我立法、理性决策的时候又该如何确定符合普遍准则的?

康德的道德哲学并不是不可知论的,他认为人类能够通过理性知道并遵循道德法则——这正是他所提倡的“纯粹理性”的核心内容。康德的“普遍准则”道德律令,或称为“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是他道德哲学的基础。这个概念不仅是道德决策的标准,而且定义了一个人在行为中应该如何自我立法、如何在理性中确定何为道德行动。

1. 普遍法则与道德律令的定义

康德的绝对命令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普遍适用的道德法则,它要求我们做出符合道德原则的行为,而这一行为必须能够在普遍化的基础上成为每个人都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康德提出的道德律令有多个表述方式,最常见的是两种:

  • 第一种表述:“你应该按照你能同时希望成为普遍法则的准则行事。” 这意味着一个人的行为应该是他希望能够普遍适用于每个人的行为。换句话说,如果某个行为对某个人是合理的,那么在同样的情境下,这个行为也应该对所有人是合理的。它要求我们在行动时考虑是否能够接受这种行为成为所有人的普遍法则。
  • 第二种表述:“你应该以人类作为目的,而不是作为工具。” 这意味着你应当尊重每个个体的尊严和自由,而不仅仅是将他人当作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你对待他人的方式应该符合人类尊严的原则,不能将他人当作工具利用。

这两种表述实质上都体现了康德的核心思想:道德行为不仅要遵循普遍的法则,而且要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和尊严。

2. 自我立法与理性决策

康德认为,个体在面对道德决策时,必须通过理性来判断和选择行动。这个过程也叫做“自我立法”(autonomy of will),即个体必须根据自己的理性去为自己立下道德的法则,而不仅仅是跟随外部的命令或社会习俗。康德认为,自我立法是道德自由的表现,只有自由的理性主体才能够拥有道德的责任。

  • 如何自我立法: 通过理性,人类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律令,是否能成为普遍适用的法则。康德认为,个体并不是根据外部的诱因或后果来做决策,而是通过理性反思,看看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普遍化的原则。例如,假设你考虑撒谎以逃避责任,理性会告诉你,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社会将无法运作,因为信任是社会交往的基础。所以,撒谎在普遍化后是不可接受的,违反了普遍法则。
  • 理性决策与普遍法则: 在实际决策时,康德要求个体通过理性来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普遍化的标准。个体必须设想,如果每个人都采取相同的行为,会不会破坏社会秩序或违背人类尊严。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个行为就不是道德的。因此,康德的道德标准不仅仅是个体的私欲或利益的体现,而是一个理性判断,符合普遍法则的行为。

3. 如何确定符合普遍准则

在康德的道德体系中,个体如何确定某个行为是否符合普遍准则,通常是通过以下步骤:

  1. 设想普遍化: 当面临一个道德决策时,个体应当设想如果每个人都在相同的情境下做出同样的行为,社会是否能继续正常运作。如果每个人都做出相同的选择,社会是否会变得混乱、不公或者无法维持基本的道德秩序。
  2. 尊重他人尊严: 个体还需要反思,自己是否在尊重他人的自由和尊严。如果自己的行为将他人当作达成目的的工具,而不是目的本身,这种行为就违反了道德律令。
  3. 理性判断: 最后,个体要依赖其理性判断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这两个标准。如果某个行为不能普遍化,或者没有尊重他人的尊严,那么这就不是道德行为。

4. 康德的道德理论中的“自由”

康德的道德理论与自由密切相关。在他的框架中,自由并不意味着随心所欲地做事,而是意味着遵循理性和道德律令。康德定义自由为“自我立法的自由”,即个体根据理性自主地为自己制定行为准则,而这些准则是普遍有效的。因此,自由不仅仅是行动的自由,而是指能够在理性指导下、依据普遍法则行事的能力。

5. 理性与道德的冲突:

尽管康德强调理性对于道德决策的重要性,但也有一个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理性可能无法完全预测行动的所有后果,尤其是当道德法则之间发生冲突时。例如,在面对“电车难题”时,理性是否应该支持牺牲少数来拯救更多人,或者是否应该坚持不杀人原则,这个问题是一个康德伦理学无法直接解决的悖论。康德在面对这些复杂的道德困境时,主张遵循普遍法则,即使个体的决策在某些情境下会导致无法预见的结果。

6. 总结:

康德的道德理论强调理性、普遍法则和自我立法,他认为个体可以通过理性决定是否符合普遍法则。每个人都应当根据理性判断是否可以普遍化自己的行为,并且在行动中始终尊重他人的自由和尊严。然而,康德的道德体系在面对实际复杂情境时,也存在局限,尤其是当理性判断与现实中的具体后果产生冲突时。康德通过“普遍法则”提供了道德决策的基本框架,但如何应对具体的道德困境,仍然需要理性不断地检验和反思。


附录:《西西弗神话》章节

诸神判罚西西弗,令他把一块岩石不断推上山顶,而石头因自身重量一次又一次滚落。诸神的想法多少有些道理,因为没有比无用又无望的劳动更为可怕的惩罚了。

假如相信荷马的说法,西西弗是最明智最谨慎的凡人。但按另一种传说,他却倾向于强盗的勾当。我看不出两者有什么矛盾。有关他在地狱作无用劳动的原因,众说纷纭。首先有人指责他对诸神有些失敬。他泄露了诸神的秘密。阿索波斯【1】的女儿埃癸娜让朱庇特【2】劫走了。父亲为女儿的失踪大惊失色,向西西弗诉苦。西西弗了解劫持内情,答应把来龙去脉告诉阿索波斯,条件是后者要向哥林多【3】小城堡供水。他不愿受上天的霹雳,情愿要水的恩泽,于是被打入地狱。荷马还告诉我们,西西弗事先用铁链锁住了死神。普路托【4】忍受不住自己帝国又荒凉又寂静的景象,便催促战神将死神从胜利者的手中解脱出来。

也有人说,西西弗死到临头,还要冒冒失失考验妻子的爱情。他命令妻子将其尸体抛到广场中央示众,但求死无葬身之地。后来西西弗进入地狱安身,但在那里却受不了屈从,与人类的爱心太相违了,一气之下,要求回人间去惩罚妻子,普路托竟允准了。一旦重新见到人间世面,重新享受清水、阳光、热石和大海,就不肯再返回黑暗的地狱了。召唤声声,怒火阵阵,警告频频,一概无济于事。西西弗面对着海湾的曲线、灿烂的大海、大地的微笑,生活了多年。诸神不得不下令了。墨丘利【5】下凡逮捕了大胆妄为的西西弗,剥夺了他的乐趣,强行把他押回地狱,那里早已为他准备了一块岩石。

大家已经明白,西西弗是荒诞英雄。既出于他的激情,也出于他的困苦。他对诸神的蔑视,对死亡的憎恨,对生命的热爱,使他吃尽苦头,苦得无法形容,因此竭尽全身解数却落个一事无成。这是热恋此岸乡土必须付出的代价。有关西西弗在地狱的情况,我们一无所获。神话编出来是让我们发挥想像力的,这才有声有色。至于西西弗,只见他凭紧绷的身躯竭尽全力举起巨石,推滚巨石,支撑巨石沿坡向上滚,一次又一次重复攀登;又见他脸部绷紧,面颊贴紧石头,一肩顶住,承受着布满黏土的庞然大物;一腿蹲稳,在石下垫撑;双臂把巨石抱得满满当当的,沾满泥土的两手呈现出十足的人性稳健。这种努力,在空间上没有顶,在时间上没有底,久而久之,目的终于达到了。但西西弗眼睁睁望着石头在瞬间滚到山下,又得重新推上山巅。于是他再次下到平原。

我感兴趣的,正是在回程时稍事休息的西西弗。如此贴近石头的一张苦脸,本身已经是石头了。我注意到此公再次下山时,迈着沉重而均匀的步伐,走向他不知尽头的苦海。这个时辰就像一次呼吸,恰如他的不幸肯定会再来,此时此刻便是觉醒的时刻。他离开山顶的每个瞬息,他渐渐潜入诸神洞穴的每分每秒,都超越了自己的命运。他比所推的石头更坚强。

这则神话之所以悲壮,正因为神话的主人公是有意识的。假如他每走一步都有成功的希望支持着,那他的苦难又从何谈起呢?当今的工人一辈子天天做同样的活计,其命运不失为荒诞。但他只有在意识到荒诞的极少时刻,命运才是悲壮的。西西弗,这个诸神的无产者,无能为力却叛逆反抗,认识到自己苦海无边的生存状况,下山时,思考的正是这种状况。洞察力既造成他的烦忧,同时又耗蚀他的胜利。心存蔑视没有征服不了的命运。

就这样,下山在有些日子是痛苦的,在有些日子也可能是快乐的。此话并非多余。我想像得出,西西弗返回岩石时,痛苦才方开始呢。当大地万象太过强烈地死缠记忆,当幸福的召唤太过急切,有时忧伤会在人的心中油然升起:这是岩石的胜利,也是岩石的本色。忧心痛切太过沉重,不堪负荷,等于是我们的客西马尼之夜【6】。但占压倒优势的真理一旦被承认也就完结了。因此,俄狄浦斯起先不知不觉顺应了命运,一旦知觉,他的悲剧就开始了。但就在同一时刻,他失明了,绝望了,认定他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只是一位姑娘娇嫩的手。于是脱口吼出一句过分的话:“尽管磨难多多,凭我的高龄和高尚的灵魂,可以判定一切皆善。”【7】索福克勒斯笔下的俄狄浦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基里洛夫,就这样一语道出了荒诞胜利的格言。古代的智慧与现代的壮烈不谋而合了。

如果没有真想写幸福教程之类的东西,是发现不了荒诞的。“咳!什么,路子这么狭窄吗?……”是啊,只有一个世界嘛。幸福和荒诞是共一方土地的两个儿子,是难分难离的。说什么幸福必然产生于荒诞的发现,恐怕不对吧。有时候荒诞感也产生于幸福之中。“我断定一切皆善,”俄狄浦斯说。此话是神圣的,回响在世人疑惧而有限的天地中。此话告诫一切尚未穷尽,也不会穷尽。此话将一尊神从人间驱逐,因为该神是怀着不满和无谓痛苦的欲望进入人间的。此话把命运化作人事,既是人事,就得在世人之间解决。

西西弗沉默的喜悦全在于此。他的命运是属于他的。岩石是他的东西。同样,荒诞人在静观自身的烦忧时,把所有偶像的嘴全堵上了。宇宙突然恢复寂静,无数轻微的惊叹声从大地升起。无意识的、隐秘的呼唤,各色人物的催促,都是不可缺少的反面和胜利的代价。没有不带阴影的阳光,必须认识黑夜。荒诞人说“对”,于是孜孜以求,努力不懈。如果说有什么个人命运,那也不存在什么高高在上的命运,或至少存在一种荒诞人断定的命运,那就是命中注定的命运,令人轻蔑的命运。至于其他,他知道他是自己岁月的主人。在反躬审视自己生命的时刻,西西弗再次来到岩石跟前,静观一系列没有联系的行动,这些行动变成了他的命运,由他自己创造的,在他记忆的注视下善始善终,并很快以他的死来盖棺定论。就这样,他确信一切人事皆有人的根源,就像渴望光明并知道黑夜无尽头的盲人永远在前进。岩石照旧滚动。

我让西西弗留在山下,让世人永远看得见他的负荷!然而西西弗却以否认诸神和推举岩石这一至高无上的忠诚来诲人警世。他也判定一切皆善。他觉得这个从此没有救世主的世界既非不毛之地,抑非渺不足道。那岩石的每个细粒,那黑暗笼罩的大山每道矿物的光芒,都成了他一人世界的组成部分。攀登山顶的拼搏本身足以充实一颗人心。应当想像西西弗是幸福的。

注释
【1】希腊同名河流的河神。其女儿埃癸娜被宙斯劫走。
【2】朱庇特,罗马神话中的天神,相当于宙斯。
【3】希腊南部港口城市,《新约》中译为哥林多,现名为科林斯。
【4】又名哈得斯,是地狱和冥国的统治者。
【5】希腊神话中的赫尔墨斯,宙斯的传旨者,诸神的使者。在罗马神话中则是商人的庇护神。
【6】耶路撒冷橄榄山下一庄园名,据《新约全书》记载,被犹大出卖的耶稣,乘门徒们熟睡时在此祷> 告,次日被捕受难。
【7】此话并非同一时刻说的,而是在许多年之后。另外,这也不是索福克勒斯的原话,而是概括了两处不同时间说的话。加缪此处援引和归纳了一些后人的著作论述。